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如下纳税人于2020年10月29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O二O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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