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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成立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6 10:57:24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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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棱发改发[2021]22号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根据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人民政府印发《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棱政办发[2021]11号文件(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在县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为全力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成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现将专班组成情况通知如下:

          专班成员:

          王在东 县发改局局长

          张功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东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安希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辛占辉 县交通局局长

          国立峰 县水务局局长

          王继成 县营商局局长

          赵凌志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宝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大勇 县税务局局长

          范滋全 县司法局局长

          县发展和改革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为项目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梳理本行业制度规则和整治范围内全部项目,形成问题清单台账、建立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机制及核查制度、按照省、地市级对口部门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形成本行业整治情况报告等。

          县营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司法局立足本单位工作职能,为整治工作提供问题线索,政策意见以及查处能力等支持。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在县纪委监委的统一领导下,立足本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全力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达到整治效果,形成有效震慑。

         

          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2日


         

        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和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发改公管〔2021〕418号)要求,为深入整治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内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利用等方面存在的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通过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和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涉及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织密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笼子,持续发力狠抓正风肃纪,实现各方权责更加清晰合理、交易程序更加透明便捷、行政监督更加有力有效、制度规则更加系统规范,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治理能力、治理水平现代化,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据《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依法依规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依据《矿业权交易规则》《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等出让的矿业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已有案件线索及专项整治期间受理的投诉举报项目不受时间限制。

          三、整治内容

          (一)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方面

          招标前:

          1.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规划、立项、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

          2.采取未招先建、以邀代招、化整为零、默许提前进场或垫资建设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及组织虚假招标;

          3.以工艺特殊、技术复杂、需要保密、战略合作等为由规避招标,直接指定项目承建单位;

          4.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将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发包或直接分拆发包;

          5.违规干预招标单位自主权,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过程中:

          6.量身定制工程建设招标文件,采取设置倾向性资质门槛、技术性条件、歧视性条款、模糊招标信息等方式“明标暗定”;

          7.组织利害关系人以透露标底、有偿陪标、挂靠资质等方式实施围标串标活动;

          8.授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以重复评审、反复废标流标等方式干预中标结果;

          9.组织招标单位代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干预、贿赂评标专家,控制评标结果;

          10.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评标专家不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评标倾向性明显,滥用否决投标条件,私下接触投标人;

          11.投标人为获取不当利益,采用非法手段,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12.违规干预行政监督部门在处理招投标投诉问题过程中正常履行职责;

          招标活动结束后:

          13.违规改变建设开发规划,擅自批准调整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配套设施等规划设计条件;

          14.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将其承包的项目或工作分包、转包,或为工程建设项目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

          15.插手干预工程预算结算活动,违规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增加、减免、缓缴有关费用;

          16.利用安全生产监管、工程质量监管等职权干预项目建设;

          17.其他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方面违纪违法问题。

          (二)矿产开发和土地利用方面
          1.插手干预矿产开发和土地利用项目规划、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

          2.违反相关规定,以资源整合、招商引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名义,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3.量身定制确定竞买人资格,操纵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

          4.低价转让国有矿业权、高价受让矿业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5.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本人及其家属或以其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矿产开发谋取私利;

          6.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确定后,违反规定批准减免、缓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7.为不符合供地政策的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土地,或为不具备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8.违法违规调整和变更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有效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年限;

          9.插手干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

          10.其他矿产开发和土地利用方面违纪违法问题。

          四、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6月开始,到2022年6月末结束,为期一年,分3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

          开展自查排查,形成问题台账(2021年6月到9月)

          1.深入排查问题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对整治范围内的项目,要注重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人、建设单位的关联性进行分析研判,认真核查招投标档案、施工过程管理资料、竣工验收资料、资金支付预决算凭证等,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项目。在全面梳理分析基础上,重点排查存在应招未招、以邀代招、先建后招、蓄意拆分标段、违法发包转包、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问题线索的项目,存在土地矿权规避招拍挂、利用规划调整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及年限、量身定做操作土地矿权出让结果等问题线索的项目,市县两级纪委监委、营商、审计、信访等部门转办的项目,近年来发生相关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地区和单位的项目。根据排查结果形成整治范围内项目清单(附件1),建立专项整治问题项目台账(附件2)。
          2.组织专项检查督查。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本系统省级部门建立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对整治范围内项目,紧盯关键环节、载体,加大抽查比例、频次,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抽查发现的问题项目,要列入专项整治问题项目台账,一查到底。
        ​​​​​​​  3.建立举报核查制度。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行政监督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问题线索征集和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和邮箱,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建立逢举必查、逢违必纠、逢案必办的工作机制,还要结合实际采取明察暗访方式,主动发现查处相关项目存在的问题,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实效;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要逐一登记,直报市级行政监督部门及市发改委,对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涉及项目进行台账管理,逐一办理销号。
        ​​​​​​​  4.全面梳理制度规则。行政监督部门要对本部门、本地区出台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规则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结合实际作出保留、修订、废止等处理意见。拟保留的制度规则要报请市级相关部门,分别在市级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栏公布目录及全文,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监管依据,县区不得保留或出台相关制度规则。对规则制度的落实情况,要从查漏洞、查执行、查监管的角度,深入分析研判,及时查缺补漏、修订更新,确保制度规则规范科学。
        ​​​​​​​  第二阶段
        ​​​​​​​  严查问题项目,全面推动整改(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
        ​​​​​​​  1.严肃查处问题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对发现的问题、征集的线索认真组织核实,对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实施上限处罚,查实一件、处理一件。对于反映强烈、性质严重、情况复杂的问题线索,要提级办理。涉及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应依据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涉黑涉恶或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当地政法部门。
        ​​​​​​​  2.迅速开展整治整改。行政监督部门对发现的问题项目,要建立整治整改工作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限时整改。能立即查处整治的,要边发现、边查处、边整改,坚持立行立改。
        ​​​​​​​  3.曝光典型问题案例。各部门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曝光一批专项整治过程中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和具有代表性的违纪违法行为,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营造从严整治的舆论氛围,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有力的震慑,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现自我净化。
        ​​​​​​​  第三阶段
        ​​​​​​​  巩固治理效果,建立长效机制(2022年3月至6月)
        ​​​​​​​  1.完善责任体系。按照权责清晰、管理到位、监督有力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完善发改部门牵头、行政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地方政府履行属地主体职责的工作责任体系,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  2.执行政策制度。认真落实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细则、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制度、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服务、监督制度体系。
        ​​​​​​​  3.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开展的相关业务培训。县级行政监督部门要按属地化原则,对公共资源交易的从业人员、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等开展常态化、专业化培训,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遵纪守法公开承诺制度,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加强培训活动的考核,严肃处理不参加培训和违纪违法人员。
        ​​​​​​​  4.强化宣传教育。政府和县级行政监督部门要结合典型问题的查处,主动在本地区、本系统内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延伸整治成果,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  五、工作要求
        ​​​​​​​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市委和省市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部署,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以落实专项整治实际成效检验政治忠诚和责任担当。
        ​​​​​​​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县纪委监委领导下开展,由县发改委牵头负责,成立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行政监督部门和县营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司法局等县级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参加的全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行政监督部门要组建本部门整治工作专班,各相关单位要确定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  (三)夯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认真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发改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向本级纪委监委报告进展情况。行政监督部门要以上率下,强化指导,认真审核报送情况,组织查处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事项,对重点问题要专人督办。
        ​​​​​​​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发改局将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办督查,对问题项目零报告的部门实施联合督查、重点核查,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阳奉阴违的将组织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委监委严肃问责。
        ​​​​​​​  (五)严肃工作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涉及到对公开征集的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的妥善处置,相关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保密规定和工作程序,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情况,要保护好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失密漏密泄密等违纪问题的将严肃问责。
        ​​​​​​​  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在每月30日前,将本地本系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发改局,汇总后上报市发改委,其他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其他重要工作任务完成和上报时间按附件3执行。
        ​​​​​​​  联系人:郭秀梅  
        ​​​​​​​  邮  箱:slxfgj@163.com    线索举报电话:4631008
        ​​​​​​​  附  件:1.整治范围内项目清单
        ​​​​​​​             2.专项整治问题项目台账
        ​​​​​​​             3.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和上报时间要求

        1.整治范围内项目清单.xls
        63a07ae02ee994a159504bfff9d4759e.xls (21.00 KB)
        2.专项整治问题项目台账.xls
        da998fa6a480b4cfbcf8f04d30c8d670.xls (20.50 KB)
        3.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和上报时间要求.xls
        662e803ac192945e7f149fb447fa4e8b.xls (24.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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