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广大居民:
为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减轻我县城乡居民丧葬负担,按照《绥化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绥政办规〔2021〕3号)规定,自2021年12月21日开始,对辖区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一)在本县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县户籍居民;
(二)按政策允许土葬的本县户籍少数民族居民;
(三)因灾死亡和无名、无主人员。
二、免除项目及标准
(一)遗体接运费(殡仪馆殡葬专用车):300元。
(二)遗体存放费(3天内普通冷藏、冷冻柜):576元(每天192元)。
(三)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炉):260元。
(四)骨灰寄存费(普通寄存室1年以内):120元。
上述四项属于殡葬四项基本服务,对治丧人实行免费。四项合计最高能免除1256元。以上费用免除政策,仅限于治丧人在县殡仪馆选择并实际发生的服务项目,否则不在费用免除范围。治丧人若自愿选择上述项目以外的服务项目,或者选择上述项目中更高档次的服务,以及非殡仪馆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或价差,由治丧人自行承担。因灾死亡和无名、无主人员按照实际发生额免除。对按政策允许土葬的本县户籍少数民族居民,由户籍地殡仪馆支付一次性丧葬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县殡仪馆火化逝者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标准确定。
三、办理程序
符合免费对象的人员去世后,治丧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费用由县殡仪馆在办理丧事费用中直接免除。
(一)治丧人需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逝者生前户口本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
2、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明”);
3、治丧人居民身份证;
4、属非正常死亡或无名尸、无人认领尸体、交通事故逃逸案尸体的,还应提供由公安部门或卫健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材料齐全后,经县殡仪馆审核后予以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二)对本县户籍人员在异地火化的,申请人应持异地火化证明以及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发票(含费用清单)向县殡仪馆申领补贴,已在异地享受免费政策的,不再予以补助。
(三)按政策允许土葬的本县户籍少数民族居民,由治丧人凭死亡证明和墓地安葬凭证向县殡仪馆申请补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县殡仪馆支付一次性丧葬补贴。
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殡仪馆殡葬专用车联系电话:0455-4623571 18846511404
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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