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长海,副主任邢宝双、杨立权、吕贺及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辅义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超越,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吴玉宝,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洪建,县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讲话精神,听取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省审计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解决与华夏董氏实业集团合作事项有关问题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确认和终止部分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和终止部分代表资格的决定,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会议还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命,梁长海为新任职同志颁发当选证书,张洪建等新任职同志向宪法宣誓,并做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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