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应对重大地质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抗灾救灾应急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止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黑龙江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黄金口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各乡镇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范围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三)应急反应
县内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并将灾情(险情)报告县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本预案启动后,由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其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县人民政府主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局、县电业局、武警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中队。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主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1.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1)主持灾情或者险情会商,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2)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险情)应急处理方案;
(3)指挥有关部门开展受伤人员救护、受灾群众救助、险情处置等工作;
(4)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2.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综合分析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险情、灾情等信息,及时提出防灾和救灾建议,供指挥部决策参考;
(2)处理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络;
(3)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部门职责。
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灾害发生地点地质灾害调查和动态监测,尽快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及时提供灾情、险情及变化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协调相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死难者的善后,家禽家畜的安置饲养工作,发放应急救灾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气象部门:主要负责及时、准确提供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工信、电力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力量抢修灾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抗灾救灾工作通信畅通。组织协调电力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电力设施,保证应急指挥电力畅通。
交通部门:主要负责交通管制,尽快抢修被毁的公路、铁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障灾区交通畅通,组织救灾应急所需的车辆等交通工具,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伤病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转移、疏散。
发改、农业、商务、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抗灾救灾物资特别是群众生活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应急资金的拨付。
卫生部门:主要负责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人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挖掘疫情;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做好防疫工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主要负责灾区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灾区党政机关、机要部门、金融、救灾物资集散地等地方的安全和火灾预防及扑救。
新闻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险情等信息。
三、抢险救灾
(一)迅速查明发灾原因和危害,紧急疏散位于危险地带及危险建筑内的人员,并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
(二)开展险情监测,防止灾情扩大;
(三)迅速确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生发生疫情;
(五)做好伤病员抢救和死者的善后处理;
(六)抢修通讯、供水、供电、交通等生命线工程,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请求援助;
(七)做好群众宣传和治安保卫工作,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四、地质灾害的预警分级
按照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一级):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二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三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四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五、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通讯保障
(一)可采用电视、微信、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二)由地方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它预警信号,如:鸣锣、放高音喇叭等;
(三)公布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
(四)公布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和有关成员电话;
(五)指挥部各成员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
六、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预案的启动条件
1.发生下列严重重大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危险性时启动预案: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2.启动预案的最低灾害规模:
(1)发生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死亡,或者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时;
(2)出现威胁100人以上(含100人)生命安全,或者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险情时。
(二)预案的启动方式
由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部成员听取灾情(险情)报告,确定是否启动预案。确需启动预案时,由指挥部指挥长正式签署启动令。
七、其他有关事项
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地质灾害防灾单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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