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做好干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干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最大程度地减少旱灾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和《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
干旱灾害应急工作由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统一指挥,县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设在县水务局。
各乡镇政府必须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县防指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的抗旱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旱灾的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农业旱灾依次划分为特大干旱(Ⅰ级)、严重干旱(Ⅱ级)、中度干旱(Ⅲ级)、轻度干旱(Ⅳ级)四个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坚持动态确定原则,根据旱灾危害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建议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二)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干旱信息
(1)气象部门应加强对干旱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应急指挥部。
(2)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旱灾时,县防指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准备。
2、旱情信息
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三)预防预警行动
1、抗旱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干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落实抗旱责任人、抗旱队伍,加强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维修加固。
(4)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2、干旱灾害预警
应急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四、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按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响应。
进入旱期,县防指要全程跟踪旱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干旱灾害发生后,由发生地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县防指要深入现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
对跨区域发生的旱灾,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二)抗旱Ⅰ级应急响应
受旱面积占全县播种面积的比例超过45%,为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行动
(1)县防指作出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密切监视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同时,将情况上报省市抗旱指挥部。
(2)督促、指导有关乡镇和部门启动相应抗旱预案。
(三)抗旱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受旱面积占全县播种面积的比例超过35%;
(2)多个乡镇发生极度干旱。
II级响应行动
县防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抗旱。县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四)抗旱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受旱面积占全县播种面积的比例超过25%;
(2)多个乡镇发生极度干旱缺水。
Ⅲ级响应行动
县防指要密切监视旱情发展变化,加强对抗旱工作的指导,县防办要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
(五)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受旱面积占全县播种面积的比例超过15%;
(2)1个乡镇发生极度干旱缺水。
Ⅳ级响应行动
县防办要加强对旱情的监视和对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
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属一般性旱情,报县防办处理。若险情、灾情较重,报县防指处理。
(七)指挥和调度
出现旱灾后,事发地乡镇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指报告,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县防指应组织人员,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协调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八)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出现灾情后,事发地乡镇政府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县防指应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九)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十)信息发布
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旱情及抗旱动态等,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十一)应急结束
当旱情解除,由县防指宣布旱情解除。
五、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3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县政府批准。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防指给予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防办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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