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5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4622182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园林大街检察院西门
邮 编:1522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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